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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不可言是成语吗(快速办理icp浩信实务 | “微”而不能“糙”的网络微短剧,迎来更为严格的法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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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3-10-16 09: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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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10.4亿规模的网络视听用户,成为视听新势力的网络微短剧,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呈现出了爆发式的增长,因其快节奏、高强度、强情绪的叙事特点,深受用户喜爱。视听平台、IP内容版权商、影视制作商、MCN机构等纷纷入局网络微短剧。

网络微短剧,尽管时长短,但制作不容粗糙。根据2022年11月14日生效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微短剧管理实施创作提升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345号)( “345号通知”),网络微短剧要与网络剧、网络电影按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进行管理,准确把握网络微短剧创作生产传播规律,不断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机制,奖优惩劣、激浊扬清,推动网络微短剧传播秩序持续规范、内容质量稳步提升。

一、何为网络微短剧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网络影视剧中微短剧内容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办发〔2020〕293号)(“293号通知”),网络微短剧是指网络影视剧中单集时长不足10分钟的剧集作品。根据345号通知,网络微短剧具有如下特征:单集时长从几十秒到1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

二、逐渐升级的网络微短剧

监管要求

随着网络微短剧的迅猛发展,主管部门对网络微短剧的监管也在不断升级。国家鼓励并引导专业化、精品化、优质的网络微短剧创作,同时不断压实视频播出平台对于低俗、劣质、擦边内容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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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增设了“网络微短剧”快速登记备案模块。这是继网络电影、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外,新增的第四个备案类目。2020年12月,根据293号通知,“重点网络微短剧”需由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在“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http://211.146.10.138:8080/YSJBA/)进行备案,包括制作前的规划备案和制作完成后的上线备案,分别获得规划备案号和上线备案号;“普通网络微短剧”由视频播出平台先对内容进行自审,每月汇总审核节目信息后在“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http://jmba.tv.cn)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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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6月1日生效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国产网络剧片发行许可服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办发〔2022〕128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网络剧、网络微短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被界定为“重点网络剧片”,应依法取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颁发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a. 投资额较大的,具体数额由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根据网络视听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实际,适时调整并通报。一般将投资总额超500万元人民币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投资总额超100万元人民币的网络电影、网络微短剧视为重点网络剧片;

b.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招商主推的;

c. 在网站(客户端)首页首屏、专题板块或专区专栏中推荐播出的;

d. 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

e. 网络剧片制作发行主体自愿按照重点网络剧片申报的。

因此,重点网络微短剧,需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方能上线传播,普通网络微短剧仍由视频播出平台审查后再在“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中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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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后,根据345号通知,再次明确,网上传播的所有微短剧,须通过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内容审查并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按照网络剧片管理的有关规定完成网络视听节目备案。对未依规纳入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规范管理的网络微短剧,或者用户个人上传的微短剧,网络平台应对相关接入、分发、链接、聚合、传播的网络微短剧等视听节目,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或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落实先审后播的管理制度,不得为违规微短剧提供相关服务,发现问题的,立即实施断开链接、下线、停止接入等处置措施。

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重点网络微短剧实施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制度:网络视听平台招商主推的,在长短视频平台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或剧场、专区置顶播出的,优先提供会员观看或以付费方式提供观看服务的。其它的网络微短剧,由省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指导网络视听平台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把关。具体执行来看,与之前的要求基本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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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于2023年5月30日发布的《网络剧片发行许可和播出管理提示》,对2023年6月1日以后新通过规划备案的网络微短剧,采取许可证全覆盖的管理办法,依法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后方可播出,无证的不得播出。2023年6月1日起,新上线播出的网络微短剧,需为通过“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申报,且通过省级以上广电管理部门内容审核后,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上线备案号的作品。此外,“网络视听节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网络微短剧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自审后进行登记备案的功能停止,这一变化意味着原来由视频播出平台先对内容进行自审,每月汇总审核节目信息后备案的通道将不复存在。另,只有上线备案号的网络微短剧,自2023年6月1日起仅允许由一家网络视听播出平台进行登记后播出,不得发行给其他平台,不得上首页首屏推荐播出,不得进行会员推荐和节目推优。所有网络微短剧在上线播出前,均需履行网络视听节目播出计划报备程序。

经与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核实,目前实操中不再区分重点网络微短剧与普通网络微短剧,凡上线播出的,均需进行申报。每月10号前完成申报的,省级广电管理部门将于下月5号前完成审核并上报广电总局,广电总局于再下月5号前出具最终结果。主管部门对网络微短剧的制作质量亦有要求,对于制作粗糙的微短剧会予以劝退。

三、企业从事网络微短剧业务

所需资质牌照

网络微短剧市场目前头部效应明显,抖音、快手、爱奇艺、优酷等早已在此布局多年,但诱人的经济效益挡不住各类企业纷纷入局分享网络微短剧的蛋糕。根据生效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网络微短剧制作、传播业务,主要的资质牌照包括: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根据2011年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微短剧的制作、传播业务,属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需要获得ICP证。实务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实体获批该证照没有特殊难度。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网文证”)

根据2017年修订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需申请获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均属于互联网文化活动,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收益,提供互联网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被认为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从事具有商业化变现属性的网络微短剧业务,需要取得文网文证。实务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实体获批该证照没有特殊难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根据2015年修订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根据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的操作指南,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从事重点网络影视剧制作的机构可向省级广电管理部门申请前述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因此从事网络微短剧的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必不可少。实务中,符合申请条件的公司实体获批该证照没有特殊难度。 

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视听证”)

根据2015年修订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企业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履行备案手续(备案手续适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中央新闻单位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编辑、集成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视音频节目,以及为他人提供上载传播视听节目服务。例如爱奇艺、优酷等视频网站、喜马拉雅FM等音频网站、战旗TV、斗鱼等直播平台都必须“持证上岗”。实务中,广电总局目前已不再公开受理该许可证的申请,因此抖音、快手等一些头部网络微短剧业务实体并没有该牌照,但目前监管部门视乎并没有仅仅因为不持有该牌照而禁止类似平台从事网络微短剧业务,这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会不会落下,何时落下,让我们拭目以待。

蔡烨婷律师

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收购兼并、TMT/人工智能/文化娱乐等行业公司常法服务

THE END

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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