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部分居民可能因升学、就业、办理出入境事务等情况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一种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对社会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事项。
根据公安部2021年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其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
单位查询:
单位可以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从业禁止的规定。对于单位查询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予受理。
个人查询:
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情况查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授予职业资格,公证处办理犯罪记录公证时,可以依法查询相关人员的犯罪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参照单位查询的相关规定。
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有两种渠道:
线下渠道: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的,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的,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线上渠道:
南京居民个人申请查询的,只需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无需提交材料,无需前往窗口,全流程网上办理,直接在线出具电子版“无犯罪记录证明”。
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当由本人提出。
2、网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仅限本市户籍人员和持本市签发居住证在宁暂住人员办理。如需纸质证明可下载电子版证明后自行打印。
3、申请后,72小时内办结,且在3日内不得重复申请。
线下申请查询无犯罪记录需以下材料:
单位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加盖申请单位印章的《查询申请表》。
4、被查询对象系单位在职人员、拟招录人员的有关材料,或者被查询对象的授权材料。
个人线下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查询申请表》。
3、在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居住证。
4、委托他人查询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个人线下办理无犯罪记录查询,使用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应当使用居民身份证,没有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居民户口簿。
2、港澳台居民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定居国外中国公民可以使用护照。
4、外国人可以使用护照、永久居留证件。
注意: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申请查询3次以上的 (不含3次),应当提交开具证明系用于就业、留学、移民等合理用途的有关材料。
您还可拨打南京公安政务服务热线(4001001001)或关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线上咨询“警博士在线”了解具体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