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2020年办学许可证办理具体流程分为筹设阶段和正式设立阶段。每个流程所需的材料有具体的要求。
筹设阶段:
一、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办学申请提交筹设民办学校的有关材料;
二、审批机关审查举办者资格并提供政策咨询;
三、审批机关初步检查办学场地;
四、审批机关如同意筹设则核定学校的名称,发放《深圳市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并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并且退回有关申请筹设材料。
正式设立阶段:
第一:举办者在筹设期内达到设置条件后,可以向审批机关提交正式设置的全部申报材料,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第二:审批机关收齐所有申报材料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三:审批机关审查申报材料并且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对拟办学校进行评议;第四,审批机关根据评议意见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并且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2020年深圳宝安区办学许可证的办理材料如下:
1、宝安区办学许可证场地材料
成人200平,不限楼层。未成年(含幼儿)200平,5楼以下。
房产证:房产证复印件、大厦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大厦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租赁凭证:租赁凭证及租赁合同(可以以发起方为承租人)。
房屋结构报告:大厦竣工验收报告和《房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复印件经档案管理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章及业务章)。
2、宝安区办学许可证资金材料
准备10万人民币以上现金做验资,需放在银行验资户三个月以上。
资产评估报告:准备好为培训中心所花的所有费用的发票、做验资报告。
3、宝安区办学许可证装修材料
有单独的教室(3个以上)、财务室、办公室、前台。
4、宝安区办学许可证消防材料
200平以上300平以下用培训中心的名称申请做消防评估报告;300平以上用培训中心的名称申请做二次消防,用途为:培训中心或培训教室。
5、宝安区办学许可证环评报告材料
用培训中心的名称申请做建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室内空气检测报告)
6、宝安区办学许可证人员材料
(1)专职校长1名:有5年以上学校管事经验、中级职称、教师资格证、社保
(2)执证教师4名以上:身份证、大专学历证、相应课程的教师证、简历
(3)会计从业人员1名:会计从业证(包含再教育证明)、身份证
(4)社保:所有成员交社保(理事会及监事不限)
(5)保安1名:有保安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