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上海青浦法院 上海青浦法院 收录于合集 #青法说案 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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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盗播电影维权
但ICP备案的主体
却不是该域名下的网站经营者
难道告错了?
(文中所涉名称均为化名)
大华公司是某青春题材电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独占被许可人。2022年 12月,大华公司发现在某未经授权的影视网站上可以免费观看该青春电影,查询了该网站域名的备案信息后,大华公司认为域名备案主体大丰公司提供了涉案电影的在线播放服务,将大丰公司诉至法院。
大华公司诉称
大丰公司的行为侵害了大华公司对该视听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大华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求大丰公司停止侵权、删除网站中涉案电影作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万元。
大丰公司辩称
自己并未实施侵权行为。虽然ICP备案的主体是大丰公司,但涉案域名的使用期限为2015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该域名网站只作为大丰公司简介的展示使用。大丰公司的经营范围与影视行业无任何相关性,涉案域名在到期后,大丰公司于2022年10月30日停止续费不再使用该涉案域名,大华公司取证大丰公司侵权的时间为2022年12月。大丰公司在收到本案诉状后已于2023年5月将涉案域名进行注销登记。涉案域名在其公司使用期间一直是在中国境内使用,但大华公司所提供的涉案域名其IP地址是指向境外。
涉案网站首页并未载明大丰公司的企业名称,在网站其他栏目,也找不到大丰公司企业的任何相关信息。大丰公司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大丰公司运营网站的期间是2015年4月至2022年10月。综合证据,大华公司关于大丰公司在取证之时系网站运营主体的主张陷于真伪不明状态,大华公司有义务就其主张进一步进行举证,而大华公司除了ICP备案查询资料外,并无其他确实、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大丰公司系侵权网站的实际运营主体。
大华公司还主张大丰公司作为ICP备案主体怠于履行注销义务,但即使未及时注销备案可能导致相关行政责任,大华公司无法据此要求大丰公司承担著作权侵权的赔偿责任。大华公司所提供的ICP备案信息虽具有推定网站经营者的效力,但在大丰公司提供了相反证据证明其在取证时已经无法实际运营涉案网站的情况下,大华公司未能进一步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系涉案网站运营主体,故对于大华公司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不少企业采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手段进行推广宣传,“公司官网”已不再是宣传企业文化的主阵地,但这些已无人问津的官网却可能成为一些公司的涉诉隐患。
我国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ICP备案就是将网站主办人或主办单位的资料、域名证书等在通信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ICP备案主体是认定网站运营主体的初步依据,在确定网站实际经营者时,仍要综合其他事实、证据进行判断。
本案中,大丰公司通过举证证明了自己并非涉案电影网站的实际经营者。但是怠于进行备案注销不仅增加面临诉讼的可能,也有被行政处罚的风险。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备案有效期内需要终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服务终止之日登陆备案系统向原备案机关履行备案注销手续,违反规定未依法履行备案注销手续的,由相关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在域名服务到期后,对于仍需使用的域名,应及时续费避免丧失使用权,未及时续费超过一定期限的,将丧失域名使用权。对于长期不使用的、已丧失使用权的域名,应及时通知接入商停止备案接入,并办理ICP备案注销手续。
撰稿|姚 莉
主审法官|刘 燕
编辑 | 崔缤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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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被告!只因“僵尸账号”未注销! | 青法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