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厚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厚街镇贯彻〈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厚府办﹝2019﹞20号),加快引进培养创新人才,营造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良好环境,现将2023年厚街镇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综合补贴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补贴对象须同时符合个人条件及限定用人单位范围。
二、办理时间
申请时间:2023年5月6日-6月9日。本次申请为《厚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厚街镇贯彻〈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厚府办﹝2019﹞20号)实施有效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最后一次申请,后续不再受理。
三、受理范围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一)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二)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五)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六)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七)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八)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四、个人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职称;
(二)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
(三)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四)与厚街镇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所在用人单位须在《2022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内(详见附件1)。
五、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备注:
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政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六、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七、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dghrss.dg.gov.cn/dgyc/cms)提交申请材料扫描件,逾期将无法申请,操作详情见附件2。申报人须明确本人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及补贴支付的,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二)镇街受理部门审核
申请人成功提交资料后,由厚街人社分局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各类条件,并函至各相关单位核实申请人的档案情况、户籍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在线审核申报材料。
(三)公示名单
申请材料经厚街人社分局在线审核通过后,汇总名单将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补贴名单。
咨询电话:85830601,陈先生

附件:
1.2023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限定用人单位名单
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3.2023年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

【来源:厚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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