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筑牢幼儿安全防线,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月初,喀什检察分院向十二个基层院部署“幼儿园安全、防性侵教育专项检查”活动。各县(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工作,专项活动圆满结束,效果良好。

此次专项行动,各县(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县(市)教育局自查,与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等部门成立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察机关“春蕾”未检工作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与检查组共同深入乡镇、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与幼儿园负责人座谈、与学生互动交流等方式,全面检查了幼儿园教室、午睡室、消防控制室等场所,重点查看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食品留样、餐具消毒是否规范,各场所桌椅、玩教具,户外文体设施是否牢固,有无损坏、松动等情况。针对预防性侵害教育方面,重点检查新招录教职工是否进行入职查询、教师对“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是否熟知、学生是否了解基本的自我保护知识等内容。针对发现的部分幼儿园消防栓无水、未定期维护保养、园内未设置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教职工不熟悉“强制报告制度”、预防性侵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检查组第一时间向幼儿园负责人反馈,要求尽快整改落实。

各基层院根据检查、调查情况,依法分别向问题比较突出的县(市)教育局和乡镇制发检察建议8份,建议相关单位全面履行消防安全和环境安全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迅速整改,切实排除安全隐患,定期在全县各学校开展消防教育和演练,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强制报告制度”,扎实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

供 稿:分院第八检察部